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狄 坚 同 志 见 义 勇 为 事 迹

来  源:   作  者: 文明办  发布时间: 2008年10月28日  被阅览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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狄 坚 同 志 见 义 勇 为 事 迹

 

狄坚,男,汉族,19596月出生,山东省诸城市人,19786月参加工作,大学文化,中共党员,国家一级检察官,现任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,身份证号:35210219590610003619786月至19796月在邵武城关卫生院工作,19796月至19816月在建阳地区农机化学校学习,19819月至19886月在邵武市农机公司工作,19886月至今在邵武市检察院人民工作。

身为人民检察官,狄坚同志以检察事业为己任,秉公执法,勇于拚搏,言行一致,廉洁奉献。1988年底,进院不久的狄坚就遇上一件说情送礼的事:一名被立案侦查的基层单位书记,托狄坚的好友送一瓶贵州茅台酒到狄坚家里。狄坚知道后立即向院领导报告,随即将酒退回。打这以后,他交代家人不许收受礼物,他自己在二十载检察生涯中上百次拒礼拒贿,以身作则影响带动身边的人。他克服视力残疾、身患多种疾病的困难,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中。他无私奉献的精神,来源于他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集体主义思想,他以院荣为荣,院辱为耻。早在2001年,他放弃个人荣誉,为本院争取了全省检察宣传集体荣誉。他曾被授予检察日报“百优”通讯员,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,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,但他把这些荣誉归功于集体,归功于检察事业。集体荣誉了,检察事业兴旺了,这就是他最开心的事。

    200322日晚10时许,狄坚和邵武市政法委吴毓金夫妇、建行刘智宏副行张等几位老乡和朋友正在“老桔灯”咖啡厅听歌,突然一伙小年轻从侧面通道中气势汹汹冲入大厅,手持玻璃罐啤酒瓶,叫喊着并将要用啤酒瓶砸人。此时,狄坚为了使周围人的人身安全不被侵犯,冒着自己可能会被歹徒伤害的情况下,不顾个人安危,挺身而出,大声向正准备用啤酒瓶砸人的歹徒警告:“我是检察院的,不许胡来,不许打人……”话音未落,一名歹徒突然在狄坚身后举起一瓶啤酒砸向其的右侧后脑(导致其右侧后脑血肿6×3×1cm及耳轮破裂两处)。狄坚当即头晕目眩、站立不稳,再次声明:“我是检察院的,你们……”这时狄坚清楚听到有人冲着他喊着:“狠狠打!废了他!……”同时感到右眼部被利器刺入(很象是破碎的啤酒瓶),顿时狄坚右眼鲜血喷涌而出,晕倒在地,等稍有知觉感觉到歹徒们还在用脚踢其的头部,用烟灰缸、凳子砸他没,导致鼻子和上下嘴唇破裂、四颗门牙松动、右侧上门牙破损,失血300cc,右手、头部、肩部、颈部、腹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。

    现场目击者证实,当时为了制止歹徒对狄坚的不法伤害,在场群众以各种方式纷纷出来跟歹徒作斗争。有的扑在他身上以阻挡歹徒的袭击。吴毓金上前大声呵斥:“他是检察院的,我是政法委的,你们不许打人……”穷凶恶极的歹徒不计后果,举起整瓶的啤酒疯狂地砸向吴毓金的脑门,吴毓金当场晕倒在地,此时这伙歹徒肆无忌弹四处追打在场的群众及前来制止行凶的保安,致使在场的客人、工作人员、保安等多人受伤,还损毁了舞厅音箱等设施。据舞厅老板反映,这伙歹徒闹事的目的就是不想买单,故意捏造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来挑起事端,以致引发了这起案件。

 

00八年八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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